第1345期【活动回顾】送民法典进校园 法佑青春护成长
编辑:秘书处 胡浩菲
校对:秘书处 张瑜臣
排版:新媒体中心 陈湘
审核:新媒体中心 成菓 陈湘
法润青春
护苗成长
普法护航
点亮未来
自我国民法典正式出台以来,华政法援持续推动“送民法典进校园”系列活动建设,法援同学们秉持着“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宗旨,立足《民法典》构成系统,聚焦青少年自身特质,定期开展了一系列面对青少年的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
致力于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青少年心中种下法治信仰的种子。
活动概况
目前,华政法援已与华政附中、上海市莘庄中学及上海市亭新中学等学校达成长期合作,以一到两周一次为周期开展“送民法典进校园”专题讲座。
今年四月,华政法援顺利开展了7场相关普法宣讲活动,将《民法典》各编中适合青少年的部分提炼,制作为普法专题展开重点讲解,致力于帮助青少年对民法典产生系统化的认识,以提升其法治意识。
课程内容
在课程内容的专题选择上,法援同学注重于法治精神培育。
在有关民法典总则篇的话题中,法援同学紧扣青少年所处的特殊年龄阶段,抓住与同学们生活中紧密关联的问题,使得他们不仅对总则篇有系统化认知,更帮助他们培育法治思维,在生活中能够有机调动民法典知识处理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以自然人专题为例,法援同学通过介绍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分,说明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希望能够帮助青少年明确自身定位、规范日后行为、维护自身权利;在监护专题中,法援同学首先明确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地位,从而展开介绍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随后又讲解了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并且引导出撤销监护人资格与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恢复监护人资格的情形,以期同学们能够从法律角度理性认识亲子关系。
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探讨中,着眼于从人身与财产两个角度,法援同学详细讲述人身权受到侵害时的保护方法与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让同学们感受到珍爱生命健康权、人身权、财产所有权的意义,同时也告诉同学们应当切实履行自己的民事义务并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使得青少年对于整部民法典有系统化的了解,从而引发同学们深化学习的兴趣,法援同学也针对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等内容开展了拓展讲座。
以合同编为例,其实合同的订立、履行时刻在生活中发生着,法援同学以最为典型且普遍的买卖合同为重点,介绍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与合同的履行。
什么样的行为是在履行合同?什么样的行为是在违反合同?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上述问题的解答使青少年对生活中的合同与合同订立行为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再如人格权概述专题中,法援同学聚焦青少年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生命健康权、肖像权与隐私权,结合案例展开讲解,使同学意识到人格权之重要性及相应的救济途径,使课堂生动而又详实。
这一代青少年是成长在信息化快速发展时代下的一代,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不容小觑。
针对于时下热点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浮现和青少年对于互联网的兴趣,法援同学聚焦于热点展开话题讨论,尝试为小朋友们带来易于理解的课堂体验,加深对法律上的理解与适用,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向同学展现如何在纷繁社会问题中灵活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
联系方式
今后,华政法援将持续开展长期、多元且有趣的“民法典进校园”普法活动及其他普法课程,发扬“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法援精神,营造学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助力青少年法治思维培养,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权能力,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如对民法典系列课程及其他主题普法课程有需求,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华政法援”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后台联系我们。
我们希望能在援法路途中,以所学帮助广大青少年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社会培育更多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以法为灯,“典”亮航程扬帆起。
携法同行,普法先启奋楫行。
本文由法援同学自己撰写,
不足之处,望各位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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